各区市律师工作委员会、各律师事务所:
《大连市律师协会2013年迎新联欢会方案》经六届十四次会长会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抓紧时间落实。各律师事务所请尽快向所在区市律师工作委员会报送拟表演节目,各区市律师工作委员会汇总后于11月底前上报筹备组。
会员事务委员会
区(市)律师工作指导委员会
2012年11月12日
大连市律师协会2013年迎新联欢会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联欢会以活跃和丰富会员文化生活为主导,通过健康活泼的文艺表演,展示律师良好精神风貌,增强协会的感召力,团结广大会员凝心聚力,推动协会的各项工作全面发展。联欢会继续坚持以律师事务所为主、以艺术团为辅的原则,坚持广泛参与、形式多样的原则,坚持勤俭节约、量力而行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联欢会筹备组。
组 长:杨家君
副组长:张玉良、赵怡
成 员:付军军、刘同强、王帅、王增光、高瑞颖
秘 书:高伟、王菲
各区市律师工作委员会和秘书处配合筹备组织做好各项筹备工作。
三、时间、场地、参加人员
时间拟定于2012年12月27日,参加人员为律师代表、各律师事务所代表、演出人员、特邀嘉宾,约400-500人。举办地点为富丽华酒店。
四、节目要求
1、晚会节目采用以各律师事务所演出为主、艺术团演出为辅的方式,节目设置上总体迎合各年龄层次观众的口味,以年轻化为主,鼓励律师事务所之间合作排练精彩节目。
2、节目设计上突出时代特点,彰显律师风貌,力求形式多样(如相声、小品、三句半、反串、模仿秀、魔术、游戏等),内容新颖多彩。
3、在联合会冠名赞助、抽奖礼物设置、主持人选拔、现场节目互动上力求突破,提广大律师的参与热情。
五、程序安排
1、立即召开联欢会筹备组动员会议,充分发挥各区市县律师工作委员会的职能,邀请个主管司法行政部门共同参与节目设计和排练,调动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积极性,于2012年11月30日前将节目报送至各区市县律师工作委员会,然后由各区市县律师工作委员会统一汇总至协会筹备组。
2、2012年12月7日前由联欢会筹备组在律师协会安排节目审查筛选工作,由筹备组根据晚会的整体安排择优选取,力争各区市县律师工作委员会都有精彩节目上演。节目确定后,就个别节目中的问题等进行讨论及指导,并于2012年12月23日前进行彩排。
3、由协会统一安排联欢会现场布置、座位分配及奖品设置购买、节目单印制等工作。
六、费用及赞助
联欢会除年初经理事会批准的经费外,筹备组将通过网站或其他方式向各律师事务所和社会征集赞助,对于赞助单位可在晚会宣传单及现场背景上公开展示。各律师事务所参加演出的费用自行承担,艺术团费用由会员事务委员会负责。
七、计划时间
时 间 |
内 容 |
11月12日 |
下发通知 |
11月16日 |
召开动员会议 |
11月30日前 |
各所将节目报送区县工作委员会 |
12月7日前 |
区县工作委员会将初审节目单上报筹备组,初步确定节目和主持人 |
12月16日前 |
完成节目的排练、节目单制作 |
12月23日前 |
彩排 |
12月27日 |
表演 |
会员事务委员会
区(市)律师工作指导委员会
2012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