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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和党章网络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编辑: 党委办公室    时间: 2013-2-5     作者:     浏览: 6833

各律师事务所和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通知》精神,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热潮,中组部党员教育中心、人民出版社、共产党员网联合举办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和党章网络知识竞赛活动。根据市局政治部通知要求,为认真组织好党员、律师参加此次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开展此次竞赛活动,旨在党员、律师中迅速兴起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热潮,引导党员、律师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党的十八大报告和党章的内容,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满怀信心地把大连律师发展推向新的发展阶段。市委拟今年“七一”前开展的网上党建知识竞赛活动与此次活动一并进行,不再另行组织。

二、活动时间

网络知识竞赛活动即日起至2013415日结束。其中,网上答题时间截至2013331日,评奖时间根据情况另行通知。

三、参加对象

所属党组织党员、律师均应参加。

四、参与方式

本次竞赛试题分“学习十八大报告知识竞赛试题”、“学习十八大党章知识竞赛试题”两类,每类试题各100题,满分各100分。

1、答题者登录大连党建网(www.dldj.gov.cn),点击

首页“欢迎参加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和党章有奖知识竞赛活动”,首先选择“市司法局”,并按要求注册个人资料,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以便今后奖品发放工作顺利进行。

2、注册成功后,请点击“确定”自动跳转至共产党员网“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和党章有奖知识竞赛”页面,按照活动要求,答题之前需注册为共产党员网用户,如实、详细填写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单位、通信地址、邮编、手机号码,方可进入答题页面。

3、答题者可在“十八大报告知识竞赛答题”和“十八大党章知识竞赛答题”两份试卷中选择其一,也可同时参与。试题均为单项选择题。全部答题完毕后,点击“提交”按钮提交答案。在点击“提交”按钮之前,允许修改答案;提交成功后不可修改。试卷提交后,视为完成全部操作。

4、参赛个人可用统一注册用户名多次登录竞赛页面选择答题,系统会自动选择其中最高得分作为用户最终成绩。

5、所有答题者务必首先登陆大连党建网填写注册信息,否则,大连党建网后台系统不做记录,将无法参与此次全市学习十八大知识竞赛的个人奖项和集体奖项评选。

五、奖项设置

评奖阶段结束后,除中组部奖项外,市委组织部将按一定的参与比例,采取抽奖方式产生“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和党章网络知识竞赛活动”个人优胜奖若干名;根据大连党建网后台系统记录情况评选“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和党章网络知识竞赛活动”集体优秀组织奖若干个。

六、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开展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和党章网络知识竞赛活动,是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积极响应,把组织竞赛活动纳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工作的总体部署,强化工作指导,落实工作责任。

2、广泛宣传。各党委(总支)和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做好组织和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宣传推广竞赛活动,扩大竞赛活动的知晓率、党员群众的参与度。要引导党员干部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参加并积极发动群众参与答题。大连党建网将随时发布各地党员干部群众参与竞赛活动情况。

3、抓好落实。各律师事务所和党支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共同抓好落实。活动结束后,要将活动的开展情况(如何组织、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参与人数、获奖情况等)以书面形式(含电子版)报律协党办。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2013年度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内容之一。

联系人:张克明    联系电话:82305666-611

邮箱:lxmsc@dl.gov.cn

 

大连市律师协会党委办公室

201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