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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代办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的通知
编辑:     时间: 2013-04-07     作者:     浏览: 15744

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的要求,2013年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工作即将开始,为方便各律师事务所办理年检,会员事务委员会拟统一赴沈阳为各律师事务所代办年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所需材料:

(一)新成立的律师事务所

1、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副本复印件2份;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4、《辽宁省组织机构代码申报表》1份;

5、费用:现金248元;(换证费148元、网上维护费50元、代办费50元)。

(二)已有代码证的律师事务所

1、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副本复印件1份;

2、代码证原件正、副本;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5、《辽宁省组织机构代码申报表》1份;

6、费用:现金248元(换证费148元、网上维护费50元、代办费50元)。

(三)报送材料时间

2013年4月8日至2013年4月12日。逾期未报的请自行到沈阳办理。

辽宁标准化研究院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南湖旅社附近。

电话:024—23897552   23840083

二、注意事项。

1、法人、经办人新旧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于同一面A4纸,同时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清楚可见(最好是原件复印的)。

2、执业证副本中有记录项目或变更事项需分别复印(A4纸)。

3《辽宁省组织机构代码申报表》需在word文档中填好信息后打印(手工填写无效),每个文字及数字填写各占一个格。

4、《辽宁省组织机构代码申报表》表中的:

⑴批准文号或注册号:应填写执业证副本前面证号(17位号码)

⑵主管部门:应填写所属辖区司法局名称

⑶登记批准机构:辽宁省司法厅

⑷职工人数:应填写律师及行政人员合计人数

⑸《辽宁省组织机构代码申报表》表中需盖公章2个,一定要清晰(左上角、右下角)。

⑹电话、传真前面需加区号。

联系人:陈波    电话:82305666—602

  件:辽宁省组织机构代码申报表.doc

 

 

会员事务委员会

201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