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曹娜同志任党支部书记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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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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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委复字[2013]1号
北京市昂道律师事务所大连分所党支部:
你支部呈送的《关于更换党支部书记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曹娜同志任你所党支部书记,谭立荣同志不再担任党支部书记的职务。
此批复
中共大连市律师协会委员会
2013年6月24日
大律委复字[2013]1号
北京市昂道律师事务所大连分所党支部:
你支部呈送的《关于更换党支部书记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曹娜同志任你所党支部书记,谭立荣同志不再担任党支部书记的职务。
此批复
中共大连市律师协会委员会
2013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