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大连市律师协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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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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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
按照市局党委的要求,在深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期间,成立大连市律师协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现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一、市律协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李 新 市律协党委书记、市司法局副局长
组 员:杨家君 市律协党委副书记、会长
赵 怡 市律协党委副书记、秘书长
王恩群 市律协党委委员、副会长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杨家君 市律协党委副书记、会长
成 员:赵 怡 市律协党委副书记、秘书长
张克明 市律协党委办公室专干
于 波 市律协党委办公室专干
中共大连市律师协会委员会
201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