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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律师协会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
编辑:     时间: 2014-3-20     作者:     浏览: 12421

318日,大连市律师协会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这次大会,拉开了大连市律师协会贯彻落实市委、市司法局党委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序幕,标志着我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式启动。

大连市司法局党委成员兼律协党委书记、副局长李新做动员讲话,市司法局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组长王富滨到会讲话,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副组长、局政治部副主任于锋及督导组成员、律协党委成员及行政领导成员、律协党委所属党支部书记及部分党员律师共计50余人参加大会。大会由律协党委副书记、会长杨家君主持。

会上,律协党委副书记杨家君同志宣读了律协党委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意见。

党委书记李新同志作动员讲话。她指出,大连市律师协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全面把握活动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要坚持主题不变、镜头不换,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局党委有关具体规定,以开展“四深入四促进”、“法律服务惠民行动”和“律师行业诚信建设”活动为抓手,着力解决“四风”问题。要充分调动广大律师的积极性,抓住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两个关键,突出律师行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使广大律师思想认识上真正得到深化,工作作风切实得到转变,执业能力和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她强调,要全面落实活动各个环节的工作要求。一要夯实学习教育基础。要组织党员律师认真学习党章、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规定的学习内容,突出抓好理想信念教育。二要坚持“开门搞活动”。各支部要深入群众、了解民情、征求民意。三要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协会党委要严肃认真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党员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四要边整边改、建章立制。律协党委要针对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目标、措施、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要按照上述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抓好落实。李新书记还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提出了具体要求

市司法局教育活动督导组组长王富滨对活动的开展做指导性讲话。他指出,律协党委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准备工作有条不紊,扎实有效,既有实施意见,又制定了教育实践活动具体安排。气氛浓烈,会议布置庄重,教育实践活动的内容、方法步骤绘制图版上墙,营造了很好的教育氛围。整体看,律协党委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内容丰富,制度、方法和措施得当,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开了一个好头。他指出,抓好教育实践活动既要按照省市委和司法局党委的要求,坚持主题不变,镜头不换,还要有强烈的针对性。一是把“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贯彻到教育实践活动的全过程中去。二是聚焦“四风”问题,以中央八号文件规定为目标,做到转作风。三是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四是领导带头,自上而下,以班子为重点,解决群众不满意的具体问题。五是以服务群众为落脚点,做好本职工作。六是建立长效机制,真正做到令行禁止,保证制度建设发挥作用。他强调指出,认真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要学习领会好中央文件和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讲话精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司法局党委统一部署上来;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克服消极情绪,以良好姿态投身教育实践活动中来;要按照规定动作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还要选好自选动作,结合实际,认真而不敷衍地把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好,各项工作落实好;要统筹兼顾,处理好业务工作和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关系,二者是一个整体,不能割裂开来,而要有机结合,做到教育实践活动促进业务工作开展,业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教育实践活动加以解决。

会后,进行了民主测评,市局督导组还和律协党委成员、部分党支部书记和党员律师进行了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