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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市局《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补充工作要点》的通知
编辑:     时间: 2014-4-18     作者:     浏览: 18184

律协党委所属各支部:

现将市局印发的《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补充工作要点》转发给你们,现就此项工作提出要求并通知如下:

一、认真搞好学习教育。各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律师重点学习中央规定的必读书目,特别是学习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在兰考县调研指导工作时的讲话。要组织党员律师学习、精读律协党委办公室最近下发的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辑的《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联系服务群众—经验做法选编》、《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剖析》,进一步提高并充分理解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的重要性和自觉性,深刻理解党的群众路线的思想内涵和精神实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二、多种学习教育方法相结合,提高学习教育的质量。各支部要组织党员律师集中观看《焦裕禄》《杨善洲》等影片。 “走出去”,通过深入企业、社区等学习观摩先进典型单位,“请进来”,通过报告会,深刻理解党的群众路线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大连电视台《七月》栏目播放市局编辑的于连河律师等八个先进典型人物事迹宣传片,请党员律师及时观看。具体播放时间是419日(周六)晚1005分;420日(周日)下午205分。

三、坚持边学边改,推进实践载体活动的落实。各支部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中,通过聚焦“四风”问题听取意见,坚持边学边改,狠抓专项整治。通过开展党员律师进社区活动、党支部与社区、单位开展结对共建党组织等活动载体,广泛开展“共产党员先锋工程”。注重探索开展“共产党员先锋工程”新方法、新途径,提高开展“共产党员先锋工程”活动的理论性和实践性。

    请各支部和党员律师做好学习教育情况笔记,接受市局督导组检查指导。各支部开展活动情况,请及时报协会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关于印发《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补充工作要点》的通知.doc 

大连市律师协会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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