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洁同志任党支部书记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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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5-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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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81
大律委复字[2015]13号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党支部:
你支部报送的《关于君合所党支部书记变更的请示》收悉。经协会党委研究,同意李洁同志任你所党支部书记,刘蕊同志不再担任党支部书记职务。
特此批复
中共大连市律师协会委员会
2015年11月4日
大律委复字[2015]13号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党支部:
你支部报送的《关于君合所党支部书记变更的请示》收悉。经协会党委研究,同意李洁同志任你所党支部书记,刘蕊同志不再担任党支部书记职务。
特此批复
中共大连市律师协会委员会
201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