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律师管理委员会对实习期满人员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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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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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9月26日上午,实习期满人员面试考核工作分别在协会会议室和邦德信律师事务所会议室举行。考核组由实习律师管理委员会委员组成,考核专家组成员张耀东、陈桂荣、朱清律师应邀担任本次考核评委。
根据《大连市实习律师管理工作细则》的规定,实习人员在实习期满后,须参加律师协会组织的面试考核,经实习律师管理委员会考核小组面试合格后,方能向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执业。本次面试考核有29名实习人员报名,22人参加,20人被确认通过。为了做好面试考核工作,实习律师管理委员会事先做了认真细致的准备工作,由主任王恩群总责任,副主任朱君莉、于晓分别负责各小组的考核工作。
本次的面试考核注重实习人员的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律师实务两方面的内容。考核小组认为,实习人员的考核工作,是律师行业准入制度的重要体现,也是加强实习人员监督和管理的重要保障措施。在考核过程中,评委们提出了一些务实、灵活的答辩考题,使受考人员对律师行业的执业准则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对律师执业的敬业精神有了更高的要求,对律师行业的执业风险有了更谨慎的防范意识。
考核小组对本次受考人员的总体素质较为满意,考官们对在考核中发现的一些小问题都及时地予以指出和纠正。我们相信,通过严格的考核程序,定会增强新入门律师对律师职业的自豪感和对律师行业价值、社会责任的认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