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手机号码的通知
编辑:
时间:
2007-03-21
作者:
林路
浏览:
7702
全市各律师事务所与全体律师:
为加强信息化建设,市律协与移动、联通、网通公司签订协议,安装短信群发系统,本系统对接收者不收取任何费用,接收者可直接回复,回复到系统每条收取费用(0.1元)。请各律师事务所上报所内全体律师与一名内勤(联系人)手机号码(移动、联通、小灵通)并认真核对,于3月28日前上报到律协秘书处。
联系人:林路
联系电话:83787587
E-mail:lxmsc@dl.gov.cn
附件:手机号码上报表
所名.xls

大连市律师协会
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