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辽宁法大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换届选举结果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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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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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法大律师事务所党支部:
你支部上报的关于支部换届选举结果的请示收悉。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协会党委研究,同意你支部选举结果。同意中共辽宁法大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由付军军、曲之勇、刘锋、苗晓飞、周兆志、孙廷超、高伟七人组成。同意付军军同志任党支部书记,曲之勇同志任党支部副书记。
特此批复
中共大连市律师协会委员会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