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司法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三十一期全国高级律师 高级公证员培训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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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7-04-02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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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2
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司法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三十一期全国高级律师 高级公证员培训班的通知》(司办通[2007]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于2007年4月13日下午3:00前将参加律师名单报到秘书处。
市律协秘书处
2007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