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律协领导与司法局律公处领导前往物价部门洽商律师服务收费若干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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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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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日,市律协副会长杨家君、市司法局律公处副处长李宏翔、调研员孙德刚、律协秘书长张克明前往市物价管理部门就《辽宁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辽宁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涉及政府指导价管理的计时收费标准和政府指导价管理以外的律师收费等进行了洽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