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在我国第三个“12·4”宪法日的到来之际,12月4日上午,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组织朱君莉、王法瑞、龚光洪、王筱婷、王金海、邢树新、马建华、冯丹丹、林红等九名党员律师来到停泊在驻地军港的海军禹城舰,为近百名水兵战士进行了宪法宣讲活动。活动以“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为主题,着重宣传宪法和有关军人权益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水兵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遵守部队的规章制度、安心部队服役。
尽管是周日,但水兵们都没有请假外出,而是来到战位上,精心对装备进行保养。党员律师被安排到军舰上的五个部门,分别为水兵们宣讲宪法。见到党员律师来到军舰上,大家都非常兴奋,纷纷提出自己关心的问题。对《宪法》规定的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水兵们都很有感触,从吉林省入伍的水兵小良说,自己入伍后,原来的自留地继续保留,村委会每年给予自己一定补助,自己没有任何后顾之忧,跟他一样大的青年都积极要求参军入伍,到部队长长见识,增长才干。水兵小峰本来是大学二年级学生,特别喜欢水兵服,就报名参军了。他说,经过部队生活的锻炼,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都有了改变,对我国改革开放政策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小峰说,通过依法治军,部队的正规化、法制化建设也走上了新台阶,战斗力也有了显著提高。自己服役期满还要回到大学继续学习,学校对参军的大学生保留学藉,并给予很多优惠政策,将来自己还是要选择为国防建设服务的行业。当谈到“《宪法》第四十三规定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时。水兵小勇说,由于军人这个职业比较特殊,越是节假日,越要加强战备,因此不可能得到正常休息。今年部队战备、训练任务重,自己的班长回老家山东休假不到一个星期就提前回来了,已经3岁的女儿竟然不认识他,心里很不是滋味。但听到党员律师宣讲到《宪法》第四十五条,了解到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这是宪法的明确规定。这也说明《宪法》对军人这一特殊职业给予的认可和照顾,自己作出一点牺牲也是值得的。除此之外,党员律师还与水兵们一起探讨了涉军法律援助如何办理、遵守部队规章制度和依法治军方面的法律问题。大家一问一答,场面十分热烈。
青松所党支部书记朱君莉说,这次到军舰为水兵宣讲宪法,我们党员律师也受到教育,从新奇到震撼,感触很深。水兵们远离家乡到部队服役,战备训练任务非常重,他们放弃了休息、休假,军官们也很少同家人团聚,全身心地投入到国防建设中。作为一名党员律师,要向水兵们学习,积极地为水兵提供法律援助,帮助他们解决涉法问题,用实际行动为他们减少后顾之忧,让水兵们安心部队工作和生活。
驻连海军某部政治处主任张晓宇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人们行为的基本法律准则。通过党员律师宣讲宪法,水兵们都理解了宪法的相关规定,提高了法律意识,战士们一致认为,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也是公民的光荣义务。作为一名军人,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非常感谢在国家宪法日这一天,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党支部送法到军舰,尤其是王法瑞律师,曾经也是一名军人,今年已经75岁了,党龄也50年了,但跟水兵们谈得非常融洽。通过党员律师以案说法、以案释法,水兵们 “学宪法、诺诚信、守纪律” 的意识提高了,这非常有利于部队正在进行的创建法治军营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