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辽宁北方明珠等四家律师事务所成立党支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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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7-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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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委复字[2017]2号
中共大连市律师协会沙河口区代表处委员会:
你们《关于辽宁北方明珠、斐然、建方、正良律师事务所成立党支部的请示》收悉。经协会党委研究,同意辽宁北方明珠、斐然、建方、正良等四家律师事务所成立基层党支部。王庆华同志任辽宁北方明珠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张红同志任辽宁斐然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郭奎元同志任辽宁建方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于爱群同志任辽宁正良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
特此批复
中共大连市律师协会委员会
2017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