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门伟明同志任中共大连市律师协会委员会直属党支部书记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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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7-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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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委复字[2017]3号
中共大连市律师协会委员会直属党支部:
你支部报送的《关于改选党支部书记的请示》收悉。经协会党委研究,同意门伟明同志任党支部书记,李龙江同志不再担任党支部书记职务。
特此批复
中共大连市律师协会委员会
2017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