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党支部改选结果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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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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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委复字[2017]5号
中共中山区代表处委员会:
你们上报的《关于同意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支部换届选举结果的报告》收悉。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协会党委研究,同意该支部选举结果。同意杨柳同志为党支部书记,姜辉同志任党支部副书记。夏竹君同志不再担任党支部书记。
特此批复
中共大连市律师协会委员会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