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省律师协会印发的《关于做好2007年度全省律师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本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辽人考函[2007]41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07年度律师系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11月3日 上午9:00—11:00 律师(中、初级):综合实务
二、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中级(三级)律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已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取得律师资格或通过全国司法资格考试取得法律执业资格;
(2)获得法学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结业证书,并担任四级律师满二年;
(3)大学本科、专科毕业,并担任四级律师满四年。
(4)对2005年底前未取得四级律师资格证书人员,可按照申报三级律师的学历、资历条件(硕士毕业二年,大学本科毕业五年,专科毕业七年)直接参加三级律师资格考试。
2、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初级(四级)律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获得法学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结业证书,已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取得律师资格或通过全国司法资格考试取得法律执业资格;
(2)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已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取得律师资格或通过全 国司法资格考试取得法律执业资格;
(3)专科毕业,从事律师助理工作二年以上,已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取得律师资格或通过全国司法资格考试取得法律执业资格。
三、资格审查、及报名时间、地点
(一)符合报考条件,由本担出申请,填写孝试报名表(见附件1),粘贴照片并加盖单位公章。然后持报名表及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身份证、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2)和本人近期二寸照片二张(以上均需原件)。
(二)报考人员将上述材料报到市司法局干部处2810房间进行资格审查。
(三)报考时间截止到:8月29日每天:上午8:30—11:00 下午13:00—16:00。
四、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辽价函[2006]81号文件规定,考务费为100元/科。
五、考试地点、考场、考号查询
报考人员需在10月25日到11月2日内登录“大连人才”网(www.dl-rc.com),查询本人的考点、准考证号、考场号座位号并填入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六、考试答题要求
(一)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墨水的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和橡皮。
(二)考试科目试题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七、考试参考教材
考试参考教材采用省人事厅和省司法厅共同编写的《辽宁省律师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教材》,有需要者报名时一并申请,由司法局统一购买,每套140元。
关于律师职称评审工作的其它未尽事宜请咨询司法局干部处。联系人:费凯,电话:83766788。
附件:1、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
2、从事律师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市司法局干部处
2007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