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理解与适用的培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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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7-11-10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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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98
各律师事务所、律师:
大连市律师协会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理解与适用专题讲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讲座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理解与适用。
二、讲座时间
2017年11月25日(星期六)全天,上午08:30-11:30,下午1:30-4:30;
三、讲座嘉宾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王林清。
四、讲座地点
大连世界博览广场(星海广场)B门3楼7号会议室。
五、其他
1、本次培训计入年度课时,并实行参会报名、一人一证打卡方式。
2、报名方式:请各律所以所为单位将律所名称、报名人数及人员姓名发送至以下邮箱:dllxpx@126.com。
3、请各位律师持律师证提前入场,以便登录和准时开课。
大连市律师协会业务研究与培训工作委员会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