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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大连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结对帮扶 共创共建”活动的通知》
编辑:     时间: 2007-09-11     作者: 超级管理员    浏览: 7304
全市各律师事务所:
    为逐步解决我市司法所由于起步晚、基础差,经济条件有限造成的办公条件、基础设施、业务经费、人员素质等多方面的问题和困难,市司法局决定在司法行政系统内开展与乡镇司法所“结对帮扶、共创共建”活动。现将市局《关于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结对帮扶  共创共建”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局《通知》要求,各律师事务所要分别与162个司法所建立帮扶关系,并协助基层政府和有关单位解决实际工作中的法律问题,开展业务交流和培训、观摩活动。对上述活动,每个所要安排一名负责人和联络人,并于9月20日前报律协秘书处备案。
                                                 
 
                                                        大连市律师协会
                                                        2007年9月7日
 
 
 
大 连 市 司 法 局
大司[2007]67号
 
关于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
开展“结对帮扶共创共建”活动的通知
 
各区市县司法局,局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司法厅在省司法行政系统内开展监狱、劳教所、法援中心、律师事务所、公证处与乡镇司法所“结对帮扶、共创共建”活动的通知》精神,市司法局决定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内开展与乡镇司法所“结对帮扶、共创共建”活动。现将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意义和目的
    乡镇司法所是我市司法行政系统最基层单位,与乡镇派出所、基层法庭构成我国乡镇一级最基层政法体系,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具有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综合治理等重要职能。加强乡镇司法所建设并进一步推动其各项业务工作广泛深入地开展,对构建和谐大连、加快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我市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司法所建设的规范性文件,通过各地积极不懈的努力,我市司法所在管理体制、人员编制、经费保障、基础设施等方面取得较大突破。但是由于司法所建设起步晚、底子薄、基础差,特别是乡镇司法所受地区经济条件所限,办公条件、基础设施、业务经费、人员素质等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和困难,需举全系统之力妥善加以解决。监狱、劳教、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服务指挥中心等部门在服刑在教人员回归社会的衔接管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综合治理、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业务方面,都与乡镇司法所有着工作上的紧密衔接和联系,作为一个整体,各部门应对司法所工作给予必要的业务指导和经济帮扶。通过开展这项活动,使受帮扶对象改善物质装备和办公条件,促进双方业务交流与互动,提高司法所人员能力素质和工作积极性,同时也使帮扶部门职能任务得以在基层延伸和拓展,改进和提高自身业务工作。
    二、对象和范围
    这项活动帮扶对象是设置在乡镇街的司法所,特别是贫困地区的乡镇司法所。帮扶单位为监狱、劳教所、戒毒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服务指挥中心;律师事务所等其他法律服务机构,以及本系统内一切愿为乡镇司法所建设做贡献的部门和单位。
    帮扶采取普遍帮扶和重点帮扶相结合,工作帮扶和经济、物质帮扶相结合的方法。全市律师事务所同162个司法所全部建立帮扶关系。对40个乡镇司法所由司法行政直属单位按照分配任务予以重点帮扶(见《司法行政系统直属单位帮扶司法所情况一览表》)。各帮扶单位要尽快与帮扶对象建立联系,确定联系方式,派专人了解情况,制定计划,开展工作。要通过结对帮扶工作,加强基层司法所与局直单位和各法律服务机构的联系和合作,共同促进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积极延伸工作职能。要把自身工作职能与司法所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监狱、劳教所要指导帮助其开展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管理和帮教工作;公证处要在司法所建立业务联系点,指导帮助开展协办公证工作,并向基层群众普及公证法律知识,参与当地热点、难点问题的公证,为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提供减免费用的服务等;法律援助中心要指导司法所设置法律援助工作站,帮助其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服务指挥中心要尽快在基层建立法律服务工作站,做好与基层司法所矛盾纠纷调处快速反应机制的衔接工作;律师事务所可以协助司法所帮助基层政府和有关单位解决实际工作中的法律问题,为他们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依法办事当好参谋。
    (二)积极帮助指导工作各帮扶单位要结合各自业务职能,对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每年至少开展两次业务交流或观摩学习、专题培训等活动,搞好传帮带,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要经常到结对司法所进行调查研究,掌握具体工作情况,帮助总结完善基层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结合基层司法所的工作现状和实际情况,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切实可行的工作建议。
    (三)积极帮助排忧解难。乡镇街司法所特别是贫困地区的乡镇司法所人员较少、经费不足,办公设备、交通工具等基础条件很差,各帮扶单位要想基层之所需、解基层之所难,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有计划、有步骤地帮助他们解决一些装备和资金上的困难,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办公环境和条件,努力改善基层司法所的工作环境和办公条件,促进司法所工作深入开展。
    四、组织领导和要求
    市局由林树良局长亲自挂帅,主管副局长和相关处室分头组织落实,办公室负责信息综合,基层处负责协调联络和指导;各区市县司法局、律公处、监教处、各公证处、市法律援助中心、市法律服务指挥中心,以及各律师事务所要有一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
    各有关单位和部门都要有联络员,承担协调、联络、沟通等具体事宜,并填报市司法行政系统“结对帮扶、共创共建”活动联系表,于9月4日前报市司法局。各单位、各部门要及时反馈帮扶信息,做到逐级上报,以便于上级部门掌握工作情况和发展动态,并认真总结经验和做法,年底市局将表彰一批帮扶活动先进集体和个人。
    基层处联络员:时  方        电话:83766658
    
    表1: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