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承办国有企业改制与相关公司治理业务指引》、《律师承办拆迁法律业务操作指引》、《律师承办海商海事案件操作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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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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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律师协会: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起草并审议通过了《律师承办国有企业改制与相关公司治理业务指引》、《律师承办拆迁法律业务操作指引》、《律师承办海商海事案件操作指南》。这些业务规则是在吸收和借鉴全国各地方律师协会业务规范的基础上,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组织编篡的,是全国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各地方律师协会以及广大执业律师共同努力的结晶。现将这些业务规则转发给你们,希望对我省律师业务的拓展和规范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由于这些业务规则的篇幅较长,广大律师可以通过辽宁省律师网(http://www.lnlawyers.cn/)下载。
辽宁省律师协会
二〇〇七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