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岗区代表处党支部书记任职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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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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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委复字[2018]11号
中共大连市律师协会西岗区代表处委员会:
你们上报的《关于同意5家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换届选举结果的报告》收悉,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协会党委研究,同意各党支部的选举结果,现批复如下:
陈茹馨同志任北京大成(大连)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
杨付君同志任辽宁大东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
佟囡囝同志任辽宁鸿品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丁柯然同志不再担任党支部书记。
辛月同志任辽宁元明律师事务所联合党支部书记。
王平同志任辽宁宏展律师事务所联合党支部书记。
特此批复
中共大连市律师行业委员会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