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7年全国刑事辩护律师义务宣传日”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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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7-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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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律师事务所:
全国律协定于今年10.28日举办“全国刑事辩护律师义务宣传日”(以下简称宣传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安排:
1、宣传日活动日期定为2007年10月28日(周日)上午10时至下午4时。
2、今年“宣传日”的主题是“加强刑事辩护,构建和谐社会”。
3、在全市范围内,选择人流密集的地区就近设立义务咨询点,散发宣传资料,安排值班律师接听咨询电话,为群众提供免费的咨询和法律帮助。
4、与媒体联系,宣传律师刑事辩护工作,突出“了解刑事辩护,律师更多参与”的主题。
5、此次活动要求以市律协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为基本力量,希望各律师事务所积极参加。
二、11月1日前,参加活动的各律所将本所开展活动的参加人员、接待咨询、接听咨询电话等情况以书面形式作出工作总结,上报市律协,市律协将进行工作汇总,并上报省律协。
三、活动总结、接收照片(胶片版或电子版)和媒体宣传报道复印件请在11月1日前邮寄并发电子邮件至市律协。
邮寄地址: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89号金广大厦85号信箱(注明:大连市律师协会收)
电子邮箱:lxmsc@dl.gov.cn
电子邮箱:lxmsc@dl.gov.cn
联系人:高 超
电 话:83786276
大连市律师协会
200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