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辽宁省律师协会《关于开展AAA级律师事务所复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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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7-10-09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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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15
全市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辽宁省律师协会《关于开展AAA级律师事务所复查工作的通知》
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准备工作。
大连市律师协会
2007年10月9日
关于开展AAA级律师事务所复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科):
根据工作计划安排,省司法厅将在全省范围内对2005年评定的AAA级律师事务所进行复查(以下简称“复查工作”)。现将相关的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查时间
复查时间为10月15日至19日。
请各市选派的人员于10月15日11时30分前到省律师协会报到。10月15日下午召开会议,部署复查工作有关事宜。
二、活动内容
复查工作主要是对2005年评定的首批AAA级律师事务所进行复查,并对各市拟申报AAA等级的律师事务所进行评查。
三、分组情况
此次复查工作以实地检查为主。为了促进省内律师管理同行之间的交流和学习,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也为了保证复查工作的公平与公正,复查工作采取分组复查的方式,具体的分组情况见附件。
四、几点要求
1、复查工作要严格按照《辽宁省律师事务所信用等级评定办法》(见辽司[2007]162号文件)的规定,逐条检查,逐项打分。
2、要认真比照《辽宁省律师事务所信用等级复查表》中的考评方法和标准进行打分,不能擅自降低标准,要实事求是,一丝不苟,认真负责。
3、各复查小组要认真填写《辽宁省律师事务所信用等级复查表》,在各项目打分结束后,核算其最终得分,并由各组成员在《辽宁省律师事务所信用等级复查表》上签字。
4、各复查小组在完成复查工作后,所有的《辽宁省律师事务所信用等级复查表》由复查小组组长汇总,由组长负责向省司法厅进行汇报。
5、各市要认真作好复查工作的各项准备,指派专人负责复查工作的接待事宜,作好沟通与协调,确保复查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市在接到此通知后将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及其联系电话上报给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
6、各市有拟申报AAA等级的律师事务所,务必于10月12日中午前将相关材料上报省司法厅,逾期未报的,不得参加此次活动。
联 系 人:汪盛、于探然
联系电话:024-86613206、86618716
二〇〇七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