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辽宁省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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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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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律师协会文件
辽律发[2007]17号
各市律师协会:
经省律师协会六届四次理事会和六届五次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在省律师协会设立女律师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11月15日,省律师协会分党组会议对各市推荐的委员候选人进行了研究,本着“方便工作、新老结合、平衡区域、扩大影响”的原则,确定了委员会委员及委员会的工作机构。现将委员会的组成情况通知如下:
主 任:杨乃茹 辽宁古塔律师事务所(锦州)
副主任:唐敬杰 辽宁申扬律师事务所(沈阳)
罗力彦 辽宁罗力彦律师事务所(大连)
秘书长:于立洋 辽宁金正律师事务所(沈阳)
委 员:耿秀坤 辽宁同文律师事务所(沈阳)
姜 东 辽宁和昊律师事务所(沈阳)
刘丽敏 辽宁成功金盟律师事务所(沈阳)
孙 琳 辽宁鸿海律师事务所(大连)
陈 敏 辽宁法大律师事务所(大连)
王 岫 辽宁双护律师事务所(大连)
王 玫 辽宁吴众律师事务所(大连)
李维维 辽宁法理律师事务所(鞍山)
王玉荣 辽宁正太律师事务所(抚顺)
张 力 辽宁平正律师事务所(本溪)
徐汝兰 辽宁中天律师事务所(丹东)
刘桂丽 辽宁古塔律师事务所(锦州)
高淑芝 辽宁元盛律师事务所(营口)
葛占娟 辽宁百运律师事务所(营口)
李玉新 辽宁晨夕律师事务所(阜新)
张淑娟 辽宁鑫晟律师事务所(阜新)
王雅华 辽宁辽正律师事务所(辽阳)
楚艳秋 辽宁国制律师事务所(铁岭)
郭艳霞 辽宁天维律师事务所(朝阳)
郇素芳 辽宁国民律师事务所(盘锦)
李冰镜 辽宁冰镜律师事务所(葫芦岛)
请各市律师协会通知本市的委员,要根据委员会的工作安排,积极主动的开展工作,组织更多的女律师参加委员会的各项活动,为我省女律师工作作出应有的贡献。
辽宁省律师协会
二OO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