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结对帮扶 共创共建”活动开展情况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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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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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律师事务所:
自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结对帮扶共创共建”活动以来,各律师事务所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司法厅在省司法行政系统内开展监狱、劳教所、法援中心、律师事务所、公证处与乡镇司法所“结对帮扶、共创共建”活动的通知》精神,积极与被帮扶单位建立联系,为基层司法所,特别是贫困地区的乡镇司法所解决了一些装备和资金上的困难,使基层司法所的工作环境和办公条件整体上得到了一定改善。有的律师事务所还把自身的工作职能与司法所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在一起,广泛开展业务交流、观摩学习或专题培训等活动,使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得到很大的提高。
为了认真总结经验,使“结对帮扶、共创共建”活动在今年能更好地开展,根据市局要求,请各律师事务所将自活动开展以来,在帮扶基层司法所过程中所作的具体工作详细列举,标明帮扶的物件数量,工作中帮扶的具体情况等,于1月28日前上报到市律协秘书处。
电话:82305666-606
传真:82306002 82305666-609
大连市律师协会
二OO八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