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业务(含高校毕业生)不见面办公办法》转发给你们,请及时转达给本所律师。
大连市律师协会
2020年3月6日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业务(含高校毕业生)不见面办公办法
一、业务范围:
1、档案转出;
2、档案转入;
3、出具政审材料、存档证明;
4、大连行政区内户口迁移;
5、档案查询。
二、办事渠道
以上所列业务,均需通过指定的QQ号联系办理,完成确认、签字、缴费等程序。QQ号2822509592
三、办理办法
1、档案转出业务
(1)档案往外地转出:需将调档函和本人有效身份证照片,通过QQ号传送办事窗口,办事人员审核通过后,发送档案转出确认单,本人签字确认后,档案通过机要方式邮寄。如有欠费情况,可将费用转给工作人员代缴,缴费收据装入档案一并寄出。
(2)大连市行政区内档案转出。市内档案转出,无法通过机要邮寄,如无紧急需要,建议过了特殊时期后办理。确需办理转出,办法同1),档案将通过EMS邮寄。
2、档案转入业务:疫情结束全面恢复现场办公后再办理档案的接收。
3、办理政审材料和存档证明:
(1)政审材料:需要传送本人有效身份证照片及相关评审表格,工作人员填写完毕加盖印章后通过QQ发出。
(2)存档证明:需要传送本人有效身份证照片,工作人员出具后加盖印章通过QQ发出。
4、户口迁出:
(1)大连市行政区内户口迁出,需要通过QQ传送本人有效身份证照片,注明办事事项,获取户口同意转出证明。不建议现在办理。
(2)户口迁往外地事宜暂时无法受理,因为需要户口迁移证明原件,同时涉及跨部门办理。
5、档案查询。可通过www.dl-rc.com查询。
备注:在我处存放的学生档案只能出具毕业生档案存放证明,该证明无法办理实习律师申请手续,请毕业生准备好与律所的实习协议或劳动合同及律所《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手册》(单位),待疫情结束全面恢复现场办公后携带以上手续办理档案集体委托存档,人才中心出具《委托管理人事档案证明函》用于办理实习律师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