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辽宁省律师协会《关于开展律师专业水平评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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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0-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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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辽宁省律师协会《关于开展律师专业水平评定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律师事务所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本所律师自愿申报,并于2020年6月24日前将书面与电子版申报材料报到市律协秘书处。
联系人:于波
邮 箱: lxmsc@vip.163.com
电 话:82305666-607
附件:1.辽律发〔2020〕9号 关于开展律师专业水平评定工作的通知.docx
大连市律师协会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