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申报工作的日程安排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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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0-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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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以下称《全国律协实习规则》)及《辽宁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实施细则》(以下称《省律协细则》)规定,结合目前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实习人员按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后,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统一汇总。各律所指派专人严格按照通知规定时间统一将实习人员申报材料送到律协秘书处,逾期不予受理。律所专员需提交本人的大连健康码。大连健康码已全国联网通用,外省、市纸质健康证明与电子健康码具有同等效力。现将2020年5月份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申报有关各所提交材料日程安排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宋述山
联系电话:82305666-610
电子邮箱:lxmsc@vip.163.com
附件:2020年5月份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申报有关材料日常安排.docx
实习管理与考核委员会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