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各实习考核人员:
近期,市律协实管委已完成2020年5月申请考核人员申报材料的收集及初步审核工作。按照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程》《辽宁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指引(试行)》和《辽宁省律协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调整实习人员岗前培训、面试考核工作的通知》(辽律发【2020】11号)要求,现将实习人员面试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面试时间:
2020年5月30日(周六)、5月31日(周日),上午8:00-11:30 下午13:00-16:30
二、面试地点:
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本次面试考核共设五个会场,由律师事务所提供协助。具体会场地点如下:
第一会场:辽宁恒信律师事务所,地点: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68号宏誉大厦28层
第二会场:北京大成(大连)律师事务所,地点: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9层
第三会场:北京京都(大连)律师事务所,地点: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19层01、02室
第四会场:北京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地点:大连市中山区五五路一号港湾中心28层
第五会场:辽宁展恒律师事务所,地点:大连保税区黄海西四路201号国际商务大厦804、805室
三、考核方式:
本次面试考核以现场面试考核为主、网络远程面试考核为辅的方式进行,由各实习人员结合自身情况自愿选择,因受疫情影响不能来现场人员可选择网络远程方式进行考核。整个面试过程采取互动问答方式,每名实习人员面试考核时间约20分钟左右。
四、注意事项:
(一)总体要求
1.请参加面试考核人员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和素养。
2.请务必认真阅读《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程》《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指引(试行)》的规范要求,做好面试准备。
3.按照通知时间通知地点参加面试,不参加面试视为撤回考核申请,将不予出具考核意见,参加面试的组别及地点详见附件1,具体面试时间请关注该组工作群通知。
4.参加面试考核人员必须携带本人的实习证。
(二)参加现场面试考核人员的要求:
1.进入会场的所有实习人员实行“卡码并用”准入制,即“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防控行程卡”(即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应显示为“绿卡”和“市民云个人健康码”应显示为“可自由通行”,进入会场时需要出具两码并配合测温。
2.所有实习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遵守会场秩序,在等待区内不得随意走动或互相交谈,人员之间应当保持合理的距离,不得聚集。
3.按照市律协确定的时间参加面试考核,现场面试考核的人员需服从工作人员安排,现场表现亦作为本次面试考核内容之一。
(三)参加远程面试考核的实习人员的要求
1.参加远程面试考核的实习人员应有一部安装“腾讯会议APP”或微信小程序的智能手机或一台具有摄像和语音通话功能且安装“腾讯会议”小程序的台式计算机(或笔记本电脑),佩戴具备通话功能的耳机连接设备【直接使用微信受电话干扰后将中断连接,造成通讯中断影响面试效果】;
2.有一个网络信号较强、网速较快并较为安静室内场地;
3.室内光线良好,确保人脸可以清晰的在视频上显示。
4.面试考核时,实习人员应出示实习证原件验证身份,服从面试安排,并遵守以下规定和要求:
1)考核时,实习人员应当着正装并面对摄像头就座;
2)考核中,实习人员应双眼目视摄像头,不得左顾右盼;
3)考核期间不得接听电话;
4)实习人员应当独立完成考官的提问,双手应放在考官可视范围之内,不得翻阅书籍或上网查找资料;
5)实习人员考核现场必需为封闭空间,除实习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或逗留;
6)未经主考官许可,考核期间应试人员不得擅自关闭视频或离开考官视线;
7)实习人员不得对网络面试考核的过程进行直播、投屏至考场外或任何方式的录音、录像;
8)实习人员在远程面试考核过程不得有作弊行为。
实习人员如违反网上考核规定,考核小组有权终止考核,实习人员本次面试考核成绩直接评判“不合格”。
五、工作要求
1.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做好实习人员参加面试工作安排,为实习人员提供便利条件。
2.本次面试考核得到有关律所的鼎力支持和协助,各实习人员自行查看分组面试名单(附件1)确定所在组别及面试地点,扫码进入指定组别的微信群即“备考群”,并在此群中申报面试考核方式,然后按照工作群通知时间参加面试。
3.本次没有申请考核或申请考核但因客观原因不能参加面试的实习人员,须提交书面延期考核申请,由本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律所印章,总延期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4.实习管理与考核委员会将结合考核结果进行集中复核评议,面试考核结果将在本期面试考核结束后在协会官网进行公示。
联系人:宋述山
联系电话:82305666-610
附件:
实习管理与考核委员会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