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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辽宁省司法厅《关于举办<民法典>学习讲座的通知》(五)
编辑:     时间: 2020-08-19     作者:     浏览: 8672

一、讲座时间

2020年8月22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1:30

二、讲座地点

本次活动在全省范围内采用司法行政机关的视频会议系统,大连分会场设在大连市司法局一楼会议室

三、讲座内容及老师

《民法典》》第五编《婚姻家庭继承》解读

马临平  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大连分所主任

四、参加人员

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人员。

五、报名

本次培训不接受电话或邮件报名,拟参加本次培训的律师可自行登陆“大连律协律师会员系统”选择本次培训课程进行报名。由于场地有限,限报名60人。报名律师请持律师证签到。(报名时间截至2020年8月21日17:00。报名成功后,因故需要取消报名的律师,需要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自行登入会员系统,进行取消报名。以免影响下次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