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所:
现将省律协《关于举办“辽宁省首届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实务高校论坛”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组织本所律师自愿报名。名额限16人,额满为止。报名截止时间:11月25日下午16时。
报名邮箱:lxmsc@vip.163.com
联系电话:82305666-608
大连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与建筑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
2020年11月25日
关于举办“辽宁省首届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实务高校论坛”的通知
为加强我省律师在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专业领域的交流学习,不断提高业务能力,让理论教学更好的结合法律实践,为辽宁律师业储备后备人才。辽宁省律师协会联合辽宁科技大学、鞍山市律师协会定于2020年12月6日举办“辽宁省首届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实务高校论坛”——后疫情时期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实务研讨会。具体安排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0年12月6日9:00—16:00。(8:30报到,8:50入会场,9:00开幕)
二、会议地点
辽宁科技大学国际学术交流中心,地址:鞍山市立山区高新区千山中路189号。
三、会议内容
邀请10余位专家型律师和嘉宾做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实务的主旨演讲和经典案例分享,并做案例分析点评。
四、参会人员
1.省律协会长、副会长、监事会主席、秘书长,各市律协会长;
2.省律协房建委委员,负责房建委工作的副秘书长、监事,省宣表委委员;
3.各市律师按名额自愿报名参加。
五、相关要求
1.参会人员符合省司法厅直属机关党委11月12日通知的防疫要求。参会前14天内从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街、中心渔港,上海市浦东新区祝桥镇,云南省临沧市耿马县、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瑞丽市,安徽省阜阳市颍上县旅居史和接触史,及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辽人员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限至来(返)辽后满14天,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以上地区(重点管控地区除外)来(返)辽人员提供抵辽前7天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各市律协请按本通知要求,于11月25日前进行报名。因场地有限,参加名额分配如下:沈阳30人,大连30人,其他各市10人(省房建委委员不占用上述名额);
3.参会人员交通、住宿费自理。
辽宁省律协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