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律协的专业委员会报名开始了,我是否报名?律师一定要参加专业委员会吗?律师协会的专业委员会是自愿报名的,因此是否参加的主动权掌握在您自己手里。我的建议是报名参加,而且是一定要参加。
为什么一定要参加呢?
先看国外律师业发达国家的情况,日本福冈辩护士会和大连律协保持多年的互访交流关系,福冈的律师没有一位不参加专业委员会的,也就是说福冈律师100%参加专业活动。在和英美澳律师同行有限的接触中,个人简介中都有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的身份;再看看和律师职业性质相近的医生,国内医生也几乎全部都参加各级医师协会的各个专业委员会的活动,这一点,大家到医院看医生,出诊医生的简介里基本上写的一清二楚。
为什么国外律师和国内医生这么热衷参加行业协会的专业活动呢?一是和律师、医生、会计师等职业的专业性质有关系,这些职业都是靠专业吃饭的,这些专业人士都是提供专业服务的;二是和国外律师行业历史传统悠久,律师职业素养相对高深有关。在国内的专业职业中,医生行业的历史传统最悠久,医生的职业素养最精深。
国内律师制度恢复不过四十年,历史还不长,传统尚在凝聚,律师的职业素养仍有待提高,律师服务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准还比较粗放。但同时,我们也欣喜的看到,中国律师行业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时代,以八零后为代表的科班出身的中青年律师开启了律师职业进步的新阶段,其集中体现在大家都把主要工作精力用到专业学习和技能培训方面,很快还会延伸到深层次的职业精神和伦理规范方面,律师行业健康成长的春天已经来临了。
大连律协公布的专业委员会目录中只有十五个专业委员会,我申报哪一个呢?
考量因素基本二个,一个是您手头做的最多的业务类型,做的离婚案件多,自然申报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二是您希望做的业务类型,比如公司购并,尽管这方面业务做的不多,但想以后开展这方面业务,可以申报公司法专业委员会。
核心是擅长和喜欢。业务做得多就基本可以说是擅长,擅长即为优势,而优势突出是竞争胜出的基本条件。以后没有办理过房地产案件的律师,再想承接房地产业务基本不可能,就如同内科大夫不能做手术一样。
想做的,可能不一定是喜欢。喜欢是内心的直觉,往往是您的特长和情结所在。能够干上自己真心喜欢的事无疑是幸福的,但是幸运的是自己喜欢的事恰好也是当下稳定并收益较好的业务。幸福是人人都可以把握的,只要有决心;但幸运并不所有人都可以遇到的,这需要一点机缘。想做的往往是别人做的比较好的专业方向,如果当地当下自己也有这样的业务机会,支持您申报。爱一行,干一行当然好;干一行,爱一行也不错。
我想申报的专业委员会还没有建立怎么办?
是否可以先申报一个相关宏观领域的一个专业委员会,然后在其中结识一些志同道合的同行组建自己喜欢的专业小组。待时机成熟时申请律协理事会组建新的专业委员会。
从发展趋势看,律协的专业委员会将会组建得越来越多,北京律协这方面在全国领先,专业委员会有几十个。
您借机也可以考虑参加省律协乃至全国律协各个专业委员会的活动,甚至北京、上海等兄弟律协专业委员会的活动。现在很多律协专业委员会的活动都很开放,每年都至少开一次大型年会,全国及各省市律师网站上都有会议通知,您写一篇文章基本可以参加。不用担心同行的排斥,可能的情况恰恰相反,如果作为大连律协某专业委员会的主办者,看到一个铁岭律师远道而来,您难道不高兴吗?能不欢迎吗?
参加专业委员会对我有好处吗?
好处大大的!一般律师执业都经历业务发展、政治进步和心灵成长三个阶段。参加律协专业委员会的活动,这三个方面都可以同时获益,可谓事半功倍、一举多得。
1、露脸出名结人脉
出面要趁早,律师本身就是一个执业主体,露脸就是打广告,出名就是做品牌。在行业内出名是最直接最有效的,是性价比最高的。
2、业务合作机会多
年轻律师天天想着开拓案源、承揽业务。眼睛不能只望外面看,为什么不能向行业内找找。同一个国家同行,同一个协会同员,同一个专业同道,直至同一个律所同仁,都是我们最直接最高效的业务来源途径?
“同行是冤家”只说对了一半,对于有共同的职业精神理想,有共同的伦理价值,有共同的专业喜好的律师同行,岂止是零散的业务来源,更有可能是长期的事业伙伴,甚至有缘成为终生的灵魂知己,何乐而不为?
3、人生成功有先例
去年参与律协历史编撰工作,找出来一张刊登在《法制日报》上的2003年度《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公告,公示了全国律协十一个专业委员会名单(附件),大家看看,这些人发展到今天几乎全部都成为各个层面的领军人物。大连律师有朱清、赵晓梅、林鹏鸠、汪鹏南、祝默泉(海事海商委员会),华洋、王秀宏(民事委员会),罗立彦(刑事委员会),王法瑞、文柳山(经济委员会),陈文卿(行政法委员会),王玫(劳动法委员会)。这十二人,都是大连律师界功成名就的优秀律师。
专业委员会的活动挺多,报名不参加不合适;但如果都参加,是否占用太多时间?
这些自己都可以灵活掌握。关键问题是:您准备花费多少时间和精力在专业活动上?我是1988年硕士研究生毕业,短期在党委机关工作后,主动要求调动到当时的国办所做律师。当时的国办所学习和研究业务的风气是很浓的,每周都有业务学习,每个案件都必须集体讨论,每个律师都订阅《审判手册》,大家执业的主要的时间和精力基本用在专业工作上。1992年开始筹备建立民办合作制律所之后,和司法主管部门协调,开拓案源客户应酬、律师招聘培训等,用到专业方面的时间精力越来越少。我们50后、60后那一代律师基本都这样,甚至以不到法院出庭代理乃至不做业务作为职业的终极目标。现代时代变了,新一代的中青年律师绝不能再重复走老路。
中国律师制度恢复四十年,成就辉煌。但这些成果主要表现在人员数量和律所规模方面,相对而言,在律所规范化运营和律师标准化执业方面投入不够,缺口是很大的。由此导致大多数律所管理粗放,大量律师执业水准不高,含金量很低,律师职业的社会美誉度一直在地质高价上徘徊。不要说和国外律师同行比较,就和国内的医生和教师比较,医生和教师花在专业学习和学术研究上的时间精力是律师的好几倍。医生和教师的口碑和公信力好于律师,除了体制之外,在专业积淀和服务能力方面的差距是很重要的原因。
去年国内出现了“万人所”,有的媒体预测律师界律所合并大所时代的来临,搞得很多中小所人心惶惶,好像不加盟大所就生存不了了。我感觉恰恰相反,律所规模化发展已经到头了,国外规模化大所在收缩,在华外国律所办事处近五年关闭四十家,国内大所收缩的时候也不远了。
作为律师个体,“专业为王”的时代已经到来,投资专业,对专业人士而言,是永远的王道。青年律师应该把“工匠精神”落到实处,树立做一辈子专业律师的职业人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