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常务理事与律师事务所工作联系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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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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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律师事务所:
为充分听取会员的意见,完善和落实“两结合”管理体制,提高服务、决策、指导和管理水平,经五届二次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市律协建立常务理事与律师事务所工作联系点制度,现将联系人和联系单位作如下分工:
张耀东:甘井子区属律师事务所、长海县属律师事务所;
梁 军:旅顺口区属律师事务所,法大所、天合所、东亚所、经融所、金石所、北京观 韬分所、文柳山所、金健民所、新世纪所、阳光所、银信所、君广泽所、伟凯所、乾均所、天津张盈大连分所、北京君合分所;
王恩群:开发区属律师事务所, 恒信所、北京莫少平分所、辽宁同方分所、青松所、海星所、先河所、众义所、衡平所、亚太所、海大所、大东所、博远所、金菱所、正合所、星海九鼎所、丰源所;
杨家君:金州区属律师事务所, 韬论所、泛舟所、安融所、罗力彦所、北京德恒分所、辽宁同泽分所、双护所、箴言所、海文所、新华所、中和所、沙宝明所、北京京都分所、北京昂道分所、华夏所、同人所;
华 洋:沙河口区属律师事务所、瓦房店市属律师事务所;
张玉良:西岗区属律师事务所、庄河市律师事务所;
罗力彦:中山区属律师事务所、普兰店市属律师事务所。
此通知
大连市律师协会
200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