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中共大连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送法进村屯 建设新农村”主题宣传暨2008年为农村办实事启动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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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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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司法局,志愿者各分站,机关相关处室:
为了深入贯彻“五五”普法规划,落实《大连市2008年新农村建设实事》,加强农村基层法治建设,使广大农民进一步提高“学法辨是非,知法明荣辱,用法止纷争”的学法用法目的,大连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将在全市涉农地区开展“送法进村屯 建设新农村”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具体启动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1、时间:2008年4月19日上午8点
2、地点:中心会场设在火车站站北广场
二、参加人员
1、邀请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司法局、农委主要领导。
2、市司法局机关全体人员;市内三区司法局各派10名代表;涉农区市县各派4名代表,约150人。
3、法制宣传志愿者各分站分派20名代表,约120人。
三、启动议程
1、启动仪式由市司法局局长都本有主持;
2、市领导讲话;
3、市领导向涉农地区赠书;
4、市领导下达出发令。参加涉农地区宣传咨询人员和车辆依次出发。
四、相关事项
1、金州区、旅顺口区、开发区、普兰店市、瓦房店市、庄河市各在本地区设一个分会场,4月19日待市启动仪式后,相关人员到达时开始。(庄河、瓦房店市也可设在下午开始)除中心会场启动仪式内容外,同时开展现场法律咨询宣传活动。
2、中山区、沙河口区分别组织一支秧歌、锣鼓队烘托活动氛围。西岗区协助市局做好活动场地联系保障工作。
3、市局行财处负责活动车辆:需用三辆中巴车(借调监狱、劳教所各一辆);三辆轿车或面包车。
4、市局组织宣传处负责活动宣传报道:组织相关媒体记者组成三路跟踪采访报道。
各地区、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4月19日,参加活动人员8点前,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到达站北广场。设立分活动场地地区,4月17日前,将准备情况报市局法宣处。
联系人:万仁珠 电话:83766637 13394116687
根据市司法局的安排,青年律师团(也即大连市青年法律服务志愿者工作站大连律师分站)需派20名律师代表参加,各律师团员有意参加本次活动的,请报名至辽宁信敏功律师事务所,电话:82536669。
鉴于活动名额有限,最终人员将根据报名先后顺序等酌情选定,报名截止时间4月17日上午10时。
2008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