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以下简称《全国律协实习规则》)及《辽宁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省律协实习细则》)的规定,现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申报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实习证的对象:
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并符合《全国律协实习规则》及《省律协实习细则》规定的人员,均可在我市办理实习证。
二、实习申报的时间:
每个月均可进行实习申报。各申报实习人员可在每个月最后一周周五由律师事务所统一向市律协递交申报材料,逾期当月不再接受办理。
三、办理流程:
1.符合办理实习证人员,应当向可接收实习人员的律师事务所提出实习申请。根据《全国律协实习规则》第八条、第十条之规定,自身符合条件且拥有符合资格条件的实习指导律师的律师事务所,方可接收实习人员。
2.律师事务所接收实习人员后,由律师事务所与实习人员签订符合要求的《实习协议》,同时指定一名符合规定的执业律师作为指导律师;
3.由接收实习人员的律师事务所统一向市律协提交下列材料:
3.1《实习申请表》;
3.2实习人员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实习协议》;
3.3《实习登记表》;
3.4申请实习人员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
3.5申请实习人员身份证;非大连户籍人员应当提交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6申请实习人员出具的本人符合《全国律协实习规则》第五条申请实习条件,且不具有该规则第六条规定情形的书面承诺;
3.7拟专职律师执业的人员提交大连市人才中心出具的人事档案存放证明(提交原件及复印件);拟兼职律师执业的人员提交所在高等院校法学院(系)、法学研究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实习的证明(提交原件及复印件),还应当提交一份亲笔承诺书,承诺所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及教师证、工作证(提交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实习人员原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群众团体、国有企业工作的,应提交有人事权的机构批准其辞职或离退休(离岗退养)的批准文件(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前述原件与复印件核对无异议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
3.8申请实习人员应提供未受刑事处罚的亲笔签字的承诺书;
3.9申请实习人员能够参加全部实习活动的书面承诺;
3.10申请实习人员近六个月内两寸免冠蓝底照片一张;
3.11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本所符合《全国律协实习规则》第八条规定和不具有本规则第九条规定情形的书面承诺;
3.12拟任实习指导律师出具的本人符合《全国律协实习规则》第十条规定的书面承诺;
3.13申请实习人员为中国共产党党员的,提交组织关系转接至大连市律师协会行业党委的证明(转接党组织关系需要跟律所确认接收组织关系的党支部名称);
3.14实习人员名册汇总表;
3.15网站录入信息表电子版;
3.16申请实习人员须线上登记,请勿多次提交,多报以首次提交为准,登记链接为:https://www.wjx.cn/vj/YnybOjB.aspx
*所有材料及证件的复印件一式两份,按照材料顺序分两个档案袋装。相关表格可至大连市律师协会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详见办理说明。
四、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把好实习人员的入口关,是进一步健全律师行业准入管理制度的一项具体措施。各律师事务所和指导律师要提高认识,认真负责,切实了解实习人员的各方面情况,保证所填报材料的真实性。
(二)实习指导律师要符合规定。各律师事务所要选派职业道德好、业务能力强、有责任心、有充裕时间和精力带实习人员的执业律师作为指导律师。一名实习指导律师同时指导的实习人员不得超过二人。
(三)加强对实习人员的管理。各律师事务所主任要切实做
好实习人员的管理教育工作。规范实习人员的实习活动,提高实习质量,协助实习管理与考核委员会做好实习人员的管理工作。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宋述山
联系电话:82305666-610
实习管理与考核委员会
2021年4月21 日
办理说明:
1.《实习协议》验原件,提交两份复印件;
2.申请实习人员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注:外地取得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须按《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到大连市司法局办理变更手续);
3.申请实习人员身份证(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两份);非大连户籍人员应当提交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注:已申请办理居住证,但居住证暂未发的,可提交受理办理居住证回执的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待居住证签发后,再将居住证送至律协核查)
4.申请实习人员近六个月内两寸免冠蓝底照片一张(必须蓝底,不准穿律师袍。照片背面注明实习人员姓名、律所名称);
5.拟专职律师执业的人员提交大连市人才中心出具的人事档案存放证明(提交原件及复印件);拟兼职律师执业的人员提交所在高等院校法学院(系)、法学研究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实习的证明(提交原件及复印件),还应当提交一份亲笔承诺书,承诺所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及教师证、工作证(提交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实习人员原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群众团体、国有企业工作的,应提交有人事权的机构批准其辞职或离退休(离岗退养)的批准文件(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前述原件与复印件核对无异议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
6.实习人员名册汇总表(纸质版上须有本人签字);
7.网站录入信息表电子版(发送至律协邮箱lxmsc@vip.163.com)。
8.申请实习人员须线上登记,请勿多次提交,多报以首次提交为准,登记链接为:https://www.wjx.cn/vj/YnybOjB.aspx
*所有材料及证件的复印件一式两份,按照材料顺序分两个档案袋装,档案袋上写好姓名所名联系电话。相关证件原件现场审核查实无误后现场返还,各类表格用宋体小四号字填写,A4纸正反面打印,需要盖章的一栏加盖公章必须清楚,表格照片要贴近期2寸蓝底免冠照片,相关表格可至大连市律师协会网站“下载中心”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