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辽宁省第四期青年律师菁英人才培训营参训人员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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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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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辽宁省律师协会《关于举办辽宁省第四期青年律师菁英人才培训营活动的通知》(辽律发〔2021〕16号)要求,我市共有15名律师报名参训,经对报名律师的工作业绩、律所职务、履行行业管理工作职责、奉献律师行业发展等多方面的因素进行综合考虑、择优选拔,大连市律师协会最终确定推荐辽宁鸿海律师事务所张丹等8名律师参训。现将参训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1、张 丹 辽宁鸿海律师事务所
2、李宏熙 辽宁东亚律师事务所
3、于 飞 辽宁健坤律师事务所
4、李伟莉 辽宁研精律师事务所
5、钟 鹏 辽宁昭明律师事务所
6、马 超 北京大成(大连)律师事务所
7、张 弘 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律师)
8、王中乾 北京市京都(大连)律师事务所
公示期为3天,自2021年6月11日起至6月13日止。如有异议请向大连市律师协会提出,电话:0411-82305666。
大连市律师协会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