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司法局《关于成立大连市律师法律顾问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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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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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司法局律公科,市律师协会,市直律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大连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发挥律师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化解社会矛盾工作方案》,充分发挥律师在 “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中的作用,结合大连市律师工作的实际情况,市局决定成立大连市律师法律顾问团,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法律顾问团组成
(一)政府法律顾问团
团长:李国富、张耀东 副团长:罗力彦、张玉良、华洋
1.市政府法律顾问组
组长:罗力彦 副组长:陈桂珍、朱君莉
(成员名单附后)
2.区政府法律顾问组
组长:张玉良 副组长:薛萍、任广盛
(成员名单附后)
3、北三市、长海县政府法律顾问组
组长:华洋 副组长:李明昌
(成员名单附后)
(二)企业法律顾问团
团长:李国富、张耀东 副团长:梁军、杨家君、王恩群
1、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组
组长:梁军 副组长:葛红、宋诗军
(成员名单附后)
2、民营企业法律顾问组
组长:杨家君 副组长:陈文卿、陈立群
(成员名单附后)
3、涉外经济法律顾问组
组长:王恩群 副组长:赵晓梅、林鹏鸠
(成员名单附后)
(三)涉农乡镇街法律服务后援团
团长:李国富、张耀东 副团长:李宏翔
1、甘井子区法律服务后援组
组长:申淑娥 副组长:刘成礼
(成员名单附后)
2、旅顺口区法律服务后援组
组长:韩雁 副组长:王绍华
(成员名单附后)
3、金州区法律服务后援组
组长:赵颖 副组长:卢哲
(成员名单附后)
4、开发区法律服务后援组
组长:边力 副组长:吕新玮
(成员名单附后)
5、瓦房店市法律服务后援组
组长:张野 副组长:王绍学
(成员名单附后)
6、普兰店市法律服务后援组
组长:王毅 副组长:庞宏媛
(成员名单附后)
7、庄河市法律服务后援组
组长:张丽娜 副组长:李长军
(成员名单附后)
8、长海县法律服务后援组
组长:赵毅 副组长:于连河
(成员名单附后)
二、法律顾问团工作职责、工作制度
(一)工作职责
1.对顾问单位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为顾问单位草拟法律文书,制定、修改内部的规章制度;3.为顾问单位草拟和修改劳动合同,帮助调整劳资关系;4.为顾问单位生产经营和管理中的决策事项进行法律上的可行性分析;5.为顾问单位的管理人员和职工进行法律常识培训;6.参与顾问单位的重大经济项目谈判,并提供法律意见;7.代理顾问单位进行民事、经济纠纷的调解。
(二)工作制度
1、指挥协调制度。由大连市律师法律顾问团办公室负责协调相关政府、企业、乡镇街道等部门和各顾问团建立相对稳定的联系,对要求提供法律顾问的单位,及时组织和协调顾问团成员为其提供顾问服务。
2、会议制度。大连市律师法律顾问团每半年召开一次由各团团长、副团长和顾问单位代表参加的联席会议,各团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重点研究法律顾问的工作,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3、业务研讨制度。市律师协会要定期召开业务研讨会,针对顾问单位的重大法律事务开展研讨,为政府依法行政、企业依法经营提供可行的论证报告。
4、信息报告制度。各顾问团要及时汇总顾问工作中的情况,加强信息沟通。顾问团办公室定期编写《法律顾问工作情况汇编》,加强对顾问工作的指导,总结和交流工作经验。
三、工作要求
1、成立大连市律师法律顾问团,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发 挥律师职能作用,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重要措施。参加顾问团的律师,要端正态度,从政治和全 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加律师为经济发展提供法律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参与顾问团工作。
2、各顾问团要结合律师以往担任各类顾问工作的实际情况, 结合金融危机带来的影响,调查研究顾问单位需要哪方面的服务,创新服务形式和方法,制订切实可行、受政府和企业欢迎的顾问措施和制度。
3、要及时总结、推广律师在法律顾问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要通过加强宣传,扩大影响,使更多的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能主动接受律师法律顾问团提供的法律服务,推动律师法律顾问工作不断深入和发展。
大连市法律顾问团办公室设在市局律公处,联系人:孟祥吉、欧奇
联系电话:83766612,83766610
电子信箱:sfj_lgc@dl.gov.cn
二〇〇九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