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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司法局律公处《关于在律师事务所开展“法律服务质量”检查的通知》
编辑:     时间: 2008-07-14     作者:     浏览: 2078
各区市县司法局,市直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提高律师的职业道德素质,增强律师的社会公信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按照市局开展的“迎奥运,保稳定,化解纠纷促和谐”主题活动要求,在全市律师事务所开展一次“法律服务质量”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08年7月17日至25日。
    二、检查内容:聘用律师合同、委托代理合同是否规范、受投诉和处理情况、律师执业档案等。
    三、检查人员:由市局律公处组织,市律协会、市内四区和开发区司法局律公科长、市148法律服务指挥中心等人员组成检查组。
    四、要求:
    1、各律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活动,切实增强为迎奥运、保稳定的服务责任感、使命感,严肃执业纪律,坚决杜绝奥运期间律师被当事人投诉。
    2、7月31日前,各律师事务所要结合北京奥运会、残运会期间的安全稳定,提出本所具体的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法律服务质量(无投诉)措施,并形成书面保证材料送市局律师公证管理处。
    3、市局近日将配合此项活动组织检查组对市内四区、开发区的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事务所进行检查,望做好检查准备。
    4、金州、旅顺、瓦房店、普兰店、庄河、长海司法局自行组织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和所属律师所开展此次活动的具体措施以书面保证材料的形式一并上报市局律师公证管理处。


 
                                                    大连市司法局律师公证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