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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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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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委员:
经2008年9月20日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辽宁昭明律师事务所张宁同志为本委员会秘书。有关本委员会的事务,请与张宁联系。
特此通告。
通讯地址:沙河口区中山路554号和平现代城B座5层506室
联系电话:84520166 84520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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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
2008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