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大学习,大讨论”律师事务所主任培训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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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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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司法局,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大连市司法局 市律师协会关于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开展集中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方案》的安排,市司法局与市律协联合举办一次集中学习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11月8日(星期六)全天;
二、地点:市司法局29楼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各区市县司法局律公科长、市律师协会理事、各律师事务所主任。
四、培训内容:
上午都本有局长作辅导报告;
下午律协张玉良副会长传达第七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精神;李国富处长、张耀东会长部署年底前相关工作;李晓林副局长做总结讲话。
五、要求:
1、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不得让其他人代替,请假人员另行安排时间补课;
2、各区市县司法局通知并组织好所属所主任参加;
3、参加培训人员应考虑交通和停车因素,于8点50前入场;
4、午餐在11楼食堂就餐。
市司法局律公处
2008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