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安全三日”制度长效机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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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2-05-18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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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关于全面建立“安全三日”制度长效机制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律师事务所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排查所内安全隐患,全面建立律师事务所内的“安全三日”制度长效机制。
附件: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安全三日”制度长效机制的通知》.pdf
大连市律师协会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