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充分保障我市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益,更好的维护律师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中所起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增强全体律师抵御执业风险的能力,提高会员福祉,大连市律师协会2023年继续为本市全体律师投保商业保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保范围
在本年度注册并已交纳会费(截止到2023年5月10日)且所在单位同意的专职律师、兼职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年龄涵盖本年度所有已参加年度考核的律师。
二、投保内容及保额
具体如下:
注:疾病身故保险金等待期30天、根据律师个人健康情况不同,疾病身故保额有所不同。投保前无疾病住院史的,疾病身故保额为3万元;投保前有疾病住院史的疾病身故保额为1万元;投保前有既往恶性肿瘤病史的,无疾病身故赔付责任。
三、保险期间
自2023年6月1日零时起至 2024年 5月31日二十四时止,保险期间一年。
四、保费承担
协会统一为本年度已交纳会费的律师投保,保险费由协会统一支付。
各律师事务所可根据自愿原则,以协会团体优惠价格(53元/人),按协会投保的同等条件,为本所首年新执业律师、实习律师、行政人员投保或在协会统一投保基础上为本所专职律师、兼职律师加份投保一份。
具体事项可与保险公司经办人联系,详见附件。
五、增值服务
保险公司另提供疾病身故保额高达60万元/人的团体保险,各律师事务所可根据自愿原则为老律师及其他青年律师选择购买,原则上须20人以上投保,保费1635元/人。
具体事项可与保险公司经办人联系,详见附件。
六、承保保险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七、保险理赔
保险期间内,出险报案,理赔流程等详见附件。
律师商业保险投保后,将与在省律协投保的律师执业责任险,共同铸就我市律师抵御执业风险的防御体系。望各位律师周知。
祝各位律师身体健康!
大连市律师协会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