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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学习《大连市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的通知
编辑:     时间: 2008-09-17     作者:     浏览: 1621
各律师事务所:
    大连市律师协会五届二次理事会通过了《大连市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现已公布施行。为切实贯彻好新规则,市律师协会决定在全体律师队伍中组织开展一次学习《规则》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方式:
 
    各律师事务所要在10月份利用本所学习日,集中组织一次全体律师学习《规则》,时间不少于2个小时。
 
    二、学习重点:
 
    学习中要重点掌握,要明确律师事务所在处理投诉案件的首问责任。把投诉自行和解作为前置程序,保证律师事务所主动化解投诉,减轻对被投诉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消极影响。明确律师所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强化律师事务所主任的管理责任。律师事务所和律师都有配合纪律委员会查处投诉案件的责任和义务。
 
    三、目的和达到的效果:
 
    明确《规则》制定的意义。市律师协会三届四次理事会通过并发布的《大连市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在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整肃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形势的发展和投诉情况的变化,原规则已不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本届纪律委员会组建后,在经过多次研讨的基础上,起草了新《规则》并经理事会通过后公布。新规则的施行,是认真贯彻新修改的《律师法》和司法部新发布施行的《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的需要;是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依法依规维护律师执业秩序,规范对违规会员的处分行为的基本依据。
 
    通过学习,要掌握《规则》的基本精神和内容,提高律师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自觉性,确保律师权利和义务的统一与完整,努力维护好法律服务市场秩序,提升律师在社会中的诚信能力,遏制律师被投诉的上升态势。
 
    四、要求
 
    1、联系实际,查找问题。在学习中,要联系个别律师存在的职业道德低下,违规违章办案,甚至涉嫌违法犯罪等现象,查找本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是否存在类似问题,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
 
    2、加强整改,完善机制。根据《规则》要求,各律师事务所要完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诚信档案制度,如实记录律师受到奖励或者被投诉、处分的情况,使律师在调转时,供接收用人的单位参考。各律师事务所还要建立完善投诉防范和查处工作的长效机制。
 
    3、做好记录,畅通信息。各律师事务所要将组织学习的情况做好记录,便于协会考核时检查。各所应于十月底前将学习情况书面报律师协会,在学习中有好的作法或效果及时报送信息。
 
 
 
                                                        200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