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律师参与纠纷调解工作专题研讨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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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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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发挥律师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中的职能作用,探索律师在法律服务中调解纠纷的方式和途径,交流心得,总结经验,建立健全律师调解工作机制,市律师协会业务指导与职业培训委员会决定举办一次“律师参与纠纷调解工作专题研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9年1月17日上午9:00时。
二、会议地点:大连市律师协会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市司法局都本有局长、李晓林副局长、律公处李国富处长、调研处宁建华处长,市律协会长、副会长,受邀律师事务所主任和律师代表。
四、研讨内容:
1、律师参与纠纷调解工作的意义
2、律师参与纠纷调解的方法和途径
3、律师参与纠纷调解工作的原则和工作机制
4、律师参与纠纷调解的经验交流和典型案例剖析
五、请受邀律师事务所主任参加或选派一名律师代表参加研讨,参加研讨会人员应就研讨内容认真准备书面材料以便到会交流。参加人员姓名及典型案例材料请于1月15日前报律协秘书处。
联系人:朱晓宇 联系电话:82305666-607
参本次研讨会计入培训课时。
大连市律师协会
业务指导与职业培训委员会
2009年1月4日
附:邀请参加“律师参与纠纷调解工作研讨会”律师所及律师名单:
辽宁天合律师事务所宋诗军
辽宁韬论律师事务所讷建宏
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朱君莉
辽宁银信律师事务所李银龙
辽宁阳光律师事务所陈桂珍
辽宁蓝城律师事务所薛萍
辽宁盛和律师事务所任广盛
天津张盈律师事务所大连分所孙福谋
辽宁邦德信律师事务所邱静。
辽宁昊众律师事务所王玫
辽宁海晏律师事务所毛艳国
辽宁信敏功律师事务所李红伟
辽宁宏都律师事务所赵辉
辽宁壹品律师事务所刘成礼
辽宁金环律师事务所葛红
辽宁晟大律师事务所吕新玮(开发区)
辽宁昌信律师事务所李明昌(瓦房店)
辽宁明峰律师事务所邱岳峰(普兰店)
辽宁生生律师事务所车家明(金州)
辽宁森杰律师事务所王韶华(旅顺)
辽宁海达律师事务所于连河(长海)
除会长、副会长本人出席外,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可另派一名代表参加。
其他愿意参加研讨会的人员可提前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