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直所党支部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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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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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律师事务:
根据律师协会党委的工作安排,现将近期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下列律师事务所的党支部书记于4月1日(星期三)下午15点30分到协会开会,安排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
海星、海大、法大、衡平、博远、新华、京都和观韬
二、参加3月26日市局举办党支部书记集训班没有领取发票的所请派人到协会领取。
三、各律师事务所于4月2日上午派人来领取“学习科学发展观”党员学习笔记本,每个组织关系在协会的党员一本(含行政人员)。
四、各党支部如果有拟在2009年度发展党员计划的,请将党员积极分子名单上报律协党办。
五、请各律师事务所填写《中共党员信息采集表》报协会党办(注:以前填过的不用再填,新申领执业和调入市直所的律师、行政人员必须填写),并提交近期二寸免冠彩照一张。
此通知
大连市律师协会党办
2009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