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支部书记参加培训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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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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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支部:
为提高党支部书记组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开展党建工作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开展,根据市局政治部通知,协会各支部书记要参加局政治部举办的培训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09年3月26、27日,为期2天。
二、培训地点
国资委冶金大连疗养院。
(甘井子区七贤路39号,乘202、28、531路车中国华录站下车,左拐南行200米)
三、参加人员
各律师事务所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
四、培训内容
1、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相关理论与组织学习实践活动的具体方法;
2、党支部工作知识。
五、其他事项
1、培训费每人350元,由协会党委和律师事务所各承担一半。
2、参加培训的人员自行前往报到。
3、请各所于3月17日中午前将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报协会党办。
4、报到时间为3月26日上午9点至10点。
联系人:协会党办李军 电 话:82305666-611
传 真:82306002
协会党办
2009年3月12日
党支部书记培训班报名表
单 位: 年 月 日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部 门 |
职 务 |
手机号 |
房间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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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房间号由会务组统一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