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9日上午,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指导,辽宁省律师协会、大连市律师协会、大连仲裁委员会/大连国际仲裁院主办,辽宁省律师协会公司与投资并购法律专业委员会、大连市律师协会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承办的“新《公司法》实施背景下国有企业治理法律业务交流会”顺利召开。本次交流会特邀请到大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孙国友,大连仲裁委员会/大连国际仲裁院院长毕凤有,中国政法大学商法研究所副所长、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公司法修改工作专班成员刘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吴晨,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杜江波,大连市国有资本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一平,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季烨,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总法律顾问康悦,辽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原法律部负责人王宏强,辽宁省律师协会公司与投资并购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石艳玲,深圳市律师协会公司法业务委员会主任郑绪华,辽宁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大连市律师协会会长曲之勇。来自国企、律师事务所、知名企业等各个领域的两百余人参加。本次交流会以主题演讲、圆桌交流的形式,对新《公司法》在国有企业治理中的实际应用进行了充分探讨,致力于进一步增强我省律师在新公司法应用中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以及提高我省律师服务于国有企业的能力。交流会由辽宁省律师协会公司与投资并购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大连市律师协会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刘颖主持。
致辞
孙国友和毕凤有分别致辞,对会议的召开表示祝贺,强调新《公司法》对国企治理的重要意义,期待会议成果助力国企发展。
主题演讲环节
刘斌发表了主题为《国有企业监督机制改革与高管履职研讨会》的演讲。围绕新公司法背景下国企监督机制改革、董监高履职困境及应对展开深入研讨。刘斌特别指出,新《公司法》引入审计委员会的九点问题,优化国企监督效能,同时呼吁建立董监高容错机制,激发国企活力,为推动国企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供了有益思路。
吴晨发表了主题为《《新<公司法>的实施和适用问题》》的演讲。围绕加强中小股东权利保护、落实债券管理体制改革要求等内容深入浅出的为大家讲解。同时,针对新《公司法》实施后的裁判适用问题,特别是股东资本责任方面进行了详细讨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认缴出资期限、认缴出资的加速到期等关键问题,并分享了地方法院的典型案例。
杜江波发表了主题为《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与新<公司法>下的国家出资公司》的演讲,深入解读新《公司法》下国家出资公司的制度创新。回顾了改革开放40多年来《公司法》的发展历程,指出新《公司法》在国家出资公司治理上实现重大突破,包括创设“国家出资公司”概念、强化党组织领导作用、优化董事会与监督机制等。杜江波强调,新法为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助力国企高质量发展。
随后,李一平主持圆桌会议,圆桌会议围绕国企公司治理展开。康悦从央企实践角度提出三合规及法治意识培育等关键点;王宏强强调省企在新公司法下需转变职能、提升决策效率;石艳玲阐述落实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制度及借助数字化、人工智能提升治理效率的方法;郑绪华探讨委派董事、兼职董事的忠实义务及利益冲突问题;季烨从法官角度分享新《公司法》实施背景下国企治理的感受。会议聚焦提高治理效率、明确权责、保障履职等议题,为国企公司治理提供多维度思考。
最后,曲之勇在闭幕式上致辞,认为本次交流会会议板块设计合理、议程丰富,与会者积极参与讨论,作出了高层次、多角度、全方面的理解与阐述,为广大律师深入学习新《公司法》提供了理论依据和实务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