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共中央关于“乡村振兴、法治同行”的主旨精神、大连市律师协会乡村振兴专业委员会主动融入国家战略,以专业力量赋能大连乡村振兴法治建设。2025年4月26日13时,大连市乡村振兴专业委员会“以法治之力,护航乡村振兴”乡村法律讲堂系列课程第一课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专题培训在庄河市政府大礼堂成功举办。庄河市政府副市长祝庆辉主持,辽宁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施晓娇致辞,大连市司法局处长关海波,大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朱作文出席。
本次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大连市乡村振兴委全体委员、庄河市律工委全体律师、庄河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农业农村局、司法局等360名干部及业务骨干现场参加培训。全市千余名律师,执法工作人员,乡镇街道、村委会等法律工作者通过线上直播系统开展培训活动。
本次培训特邀吉林大学农业农村法治研究院院长、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立法组专家教授管洪彦和辽宁省律师协会农业农村委主任、北京浩天(沈阳)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姚健现场授课。
培训中管洪彦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解析》为题,从立法背景、立法宗旨、立法过程等方面,系统阐释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作为规范农村经济秩序、保障集体资产权益的重要法律,对基层工作开展具有深远指导意义。姚健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法律实务》为题,对成员身份的取得、成员的权利、成员的义务、成员身份的丧失及成员身份的保留等问题结合典型案例进行讲解,为法律工作人员和基层干部在实际操作中指明了正确方向。
参会的乡村振兴委委员、律师还有基层领导干部在培训过程中表现出了极高的热情和专注度。他们认真聆听专家讲解,仔细记录重点内容,并在会后积极与专家互动交流,站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实施的新起点,此次培训不仅为法律工作者和基层领导干部们提供了一个学习和交流的平台,也进一步加强了大连市律协乡村振兴委员会与辽宁省律协、大连市司法局、庄河市司法局等在乡村振兴工作方面的联系与合作,形成了多方联动,齐心协力、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共同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高效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