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益滨城·“民法”宣讲进校园,“典”亮校园护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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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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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在五月民法典宣传月之际,5月13日下午,大连市律师协会、大连海洋大学、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大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大连湾街道党工委联合举办民法典宣传活动,一起走进甘井子区北海小学。大连市律协公益委副主任冯建军,副秘书长田鑫、于晓旭、委员刘振乾、王泊文出席活动,共同为北海小学“典”亮民法之灯。
北海小学高度重视本次民法典宣传活动,学生们为前来宣传的法律工作人员准备了隆重的欢迎仪式,并给授课律师戴上了红领巾。在老师与学生的热情参与下,公益委律师为北海小学三年级、四年级授课,课上律师们结合青少年学生的年龄特点和认知水平,采用生动有趣的方式进行民法典知识讲解。他们通过一个个贴近校园生活的典型案例,如校园欺凌、网络打赏、隐私泄露等,深入浅出地阐释了民法典中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密切相关的法律条款,包括民事行为能力、人格权保护、侵权责任等内容。同学们听得津津有味,现场互动气氛热烈。在问答环节,同学们踊跃提问,就自己在生活中遇到的法律疑惑向律师们寻求解答,律师们耐心细致地一一回应,赢得了同学们的阵阵掌声。
此次民法典进校园宣传活动,不仅丰富了同学们的法律知识,更在校园内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为构建平安、和谐、法治的校园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今后,公益委将继续组织更多类似的活动,持续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让法律的种子在青少年心中生根发芽,为构建法治校园贡献力量。